门 卫 制 度
一、进入校园须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,服从学院的管理,自觉维护校园秩序。
二、学院师生员工、家属和在校内学习、工作的外单位人员,应携带学院签发的学生证、工作证(或教工卡)、出入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校门,并主动接受门卫查询。
三、外单位人员因公、私来访,须出示介绍信、身份证和有效证件,经门卫查验同意,登记后进校门;新闻记者须经宣传部同意和保卫处批准后,方可入校内采访。
四、学院各部门邀请的专家、学者、宾客来校,主管部门事先通知保卫处并派人到大门口迎接。
五、外单位车辆由业务联系单位或收货部门派人到校门口,经门卫查验后,方可进入校园。
六、携带公物出校门,一律查验盖有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,私人物品凭本人证件或有关证明登记后方可出门。
七、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。因教学、科研需要者,须持主管部门的证明和保卫处同意,登记后方可进校。
八、车辆出入校门须慢行,自觉接受门卫的查验和管理,机动车校内限速20公里/小时。
九、禁止商贩、产品推销人员、收旧、拾荒等人员进入校园;杜绝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园。
十、严禁校门前停放任何车辆、摆摊设点。
十一、禁止无牌照摩托车进入校园,禁止携带宠物进校。
十二、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推行。
十三、出租车不得进校,特殊情况(如接送病人)下,经门卫查验同意后,凭驾驶证或行驶证换取“临时通行证”方可进校。
十四、学院大门23:00~6:00关闭期间,校外车辆、人员禁入。
保卫处
2016年6月
门卫执勤工作规范
一、遵守工作纪律,不擅离职守。
二、按规定着装,仪容仪表大方端庄,不留长发、不蓄胡须。
三、精神饱满、姿态良好,不东倒西歪、不打瞌睡,不袖手、插手,不勾肩搭背。
四、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,不看书看报,不玩手机、不听收(录)音机。
五、服从领导,听从指挥,执勤中不吸烟、不吃零食、不闲聊。
六、礼貌待人,语言文明,不说脏话、粗话。
七、态度和蔼,不与人争吵、打斗。
八、值班室干净整洁,闲人禁止入内。
九、熟悉工作流程,查验、登记准确快捷。
十、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及事故隐患,并及时妥善处理。